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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利26-27章是全书总结,谈到以色列民要得神所赐的福,就要履行四方责任:听主命令、接受管教、信靠他约、遵守承诺。这两章经文充分反映“申命记神学”──守诫命得福,违命遭罚的观念。
利26-27章中是福祸的应许及附篇,其中有共找到32个“若”字,表达出分段。利26章中的三个“若”字是分段的所在。3个“若”字分别在3、14、40节(见吕振中译本“他们若承认自己的罪、和他们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并且承认自己行事与我反对”)。

听主命令(利26:1-13)
1. 理由有四:他是立约的上帝(1节);他曾拯救离埃及(2上);他住营中与同在(2下);他应许收成、平安(3-13节)。
2. 意义:听主命令是指以色列人要顺服神的命令,遵行他的律法。神应许以色列人,如果他们听从他的命令,他就会赐福给他们,使他们在地上昌盛繁荣,经历神的恩典和祝福。

接受管教(利26:14-39)
1. 六个管教阶段:惊惶(16-17节)、断绝雨水(18-20节)、野兽杀害(21-22节)、战争(23-26节)、饥荒(27-31节)、赶出土地(32-39节)
2. 意义:接受管教是指以色列人要接受神的管教,即使他们犯罪悖逆,神仍然会管教他们,使他们回转归向他。神应许以色列人,如果他们接受他的管教,他就会赦免他们的罪,使他们重新得着他的恩典。接受神的管教,是悔改的必要过程。当我们犯罪悖逆,神会藉各种方式管教我们,提醒我们回转。神的管教虽然会带来痛苦,但他是出于爱和怜悯,目的要帮助我们悔改,重新得着他的恩典。
3. 回应:来12:5-13(特別是來2:9-10)提到神是因着爱而管教(神就是爱,其实非常不愿意子民受罚)。

信靠他约(利26:40-45)
意义:神给应许。信靠他约指以色列人要信靠神的约,即使他们遭遇患难,神仍然会信守他的约,拯救他们脱离困境、与他们同在,永远不撇弃他们。信靠神的约,是得胜的根基。神与我们立约,应许要永远与我们同在,拯救我们脱离困境。当我们遭遇患难,感到软弱无助,要信靠神,相信他会信守他的承诺,帮助我们渡过难关(利26:40;王上8:33-34;尼9:2;约壹1:9)。新约更提到有圣灵的印记在我们身上。神的恩约怜悯并无废去。

附篇:约民当有的责任(利27:1-34)
这里是总结,提到遵守承诺。
遵守承诺是指以色列人要遵守他们对神的承诺,包括奉献祭物、遵守节期和律法等。神应许以色列人,如果他们遵守他们的承诺,他就会赐福给他们,使他们在地上蒙福。
遵守承诺,是蒙福的表现。当我们向神许下承诺,就应该尽力遵守,因为这是我们对神的敬畏和感恩的表现。遵守承诺也是蒙福的途径,因为神喜悦那些信守承诺的人,并会赐福给他们。

分段
1. 可以赎回的东西(1-25节):人(1-8节)、牲畜(9-13节)、物业(14-25节)。
2. 不可赎回的东西(26-34节):头生(26-27节)、永献(28-29节)、十一奉献(30-34节)。

总结
利26-27章所记载的四方责任,是神与以色列人立约的基础。
以色列人要听从神的命令,接受神的管教,信靠神的约,遵守他们的承诺,才能蒙受神的祝福,在地上昌盛繁荣。这些原则也适用于我们今天的基督徒,我们顺服神,接受神管教,信靠神应许,履行我们的承诺,才能在神面前蒙福,活出蒙神喜悦的生命。

回应
利26:40-45强调神的怜悯和饶恕。虽说守诫命得福,违命遭罚,但神不只是按这个“规条”粗暴式地机械式地操作;当子民真的不守诫命犯罪,他还是多方劝阻才施罚(被掳巴比伦);而且施罚管教之后,还是会再施恩(子民回归)。神渴望他的子民因体会他的大爱,以守他的命令来回应我们对他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