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过得胜的生活,第一个原因是有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只要我们按照圣灵去行,计可以达到圣洁。现在,在罗8:12-17第二个原因,就是我们有“儿子的灵”。基督徒是神的儿女,就应当愿意过神儿女一样的生活。这种心志自然就成了我们过圣洁生活的力量。
首先,保罗在罗8:12“我们不欠肉体的债,去按照肉体而活”换句话说,基督徒是欠圣灵的债,去按照圣灵而行。在基督徒的生活中,肉体仍然存在。我们称它作“老我”、“罪根性”、“旧人”,它都还没有被除掉。如果我们像罗8:13“你们若按照肉体而活,就必定死”。“死”是指完全的死,包括了肉身的死,也包括了灵里的死,不是单指肉身的死,因为按照肉体生活的人,就都要死。
从罗8:13我们看出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根据罗马书前几章,我们所得的救赎与得胜,都是我们的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做成的。我们的得救是因祂在十架上的替死,我们的得胜是因与主在十架上的同死、同埋葬、同复活。我们只是用信心接受就可以了。但神也要我们在实际生活上有信心的行动,将客观的真里化成主观的经历。一边是我们用信心来接受与主同死的事实,一边我们因为圣灵的内住不再属肉体,这样我们在实际生活上,才能治死身体的恶行,不让身体的恶行延续下去,这是我们过得胜生活要学的功课。
为什么我们要认真的对付身体的恶行呢?因为我们是“神的儿子”。而神的儿子有几方面的特点:
1. 在生命的本性方面,父亲和儿子必定有相似的生命,作神儿子的人在生命上应该有像神的样式。
2. 父亲和儿子之间必定有特别情感的连系,神爱祂的儿女,儿女也应该有爱神的心,两者之间有亲蜜的交通。
3. 作儿子的有特殊的权利和地位,是仆人所没有的,神的儿女也是如此。
乃是出于内心乐意的顺服。这样的人自然能够借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活出神要求的生活。
我们是神的儿女,不但享受神的爱也有圣灵的引导,更还能与基督同为“后嗣”也就是能够承受产业。属主的人有极大的福气,和基督同为后嗣,但却不是没有条件的,而且这条件是每个基督徒要得最终的福气时都要做到的。这是神工作的方式,基督要受苦才能得荣耀,属主的人也要和祂一样一同受苦,当然我们所受的苦和基督的受苦不会完全一样,基督受苦是担当人类的罪,为人类完成救赎;我们永远也不能作这样的工夫,但我们可以和祂有同样的心志,在心里和祂同情,有和祂一同受苦的心。与主一同受苦的目的,是为要和主一同得荣耀;这样的荣耀是将来的,而且是永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