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6:2说:“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这句话中“神的儿子们”指的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但主要是有两个看法。现在先来说说第一个看法。第一个看法认为:“神的儿子”,指的是堕落的天使或鬼灵。持这个意见的人,是因为以下六个原因,所以有这个看法。
首先,旧约常常称天使为“神的儿子”。例如在伯1:6,2:1,38:7;诗29:1,都将天使称作“神的儿子”。而两约之间的作品,也把“神的儿子”解释作天使。也有不少七十士抄本,将创6:2说“神的儿子们”翻译作“the angles of God”。
第二,如果“神的儿子”是堕落的天使或鬼灵,这样就与下文的“人的女子”成为了适切的对比。不然,为什么这些男人不称为是“人的儿子”?
第三,新约的一些经文好像在支持这个解释,例如:彼得就曾经在彼前3:19-20和彼后2:4-5这两处,把堕落的天使(“在监狱的灵”)和洪水连在一起;而犹大也在犹6节,提到天使是“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
第四,如果“神的儿子”是灵界的人物,那他们就很可能会引诱人,就如同撒但引诱夏娃一样。
第五,初期教父都把“神的儿子”解释作“堕落的天使”,直到奥古士丁提出不同的见解。
第六,如果把“神的儿子”解释作“天使”,那他们所犯的罪和亚当、夏娃在伊甸园,以及巴别塔的罪吻合,都是不守本位、越过界限。这样,创1-11章记载了人类三次犯罪,性质就相类似了。
以上就是第一种看法。接下来我们要讲讲第二种看法。相比起第一种看法,第二种看法比较可信。这种看法认为“神的儿子们”指的是塞特的后裔;而“人的女儿”是该隐后代的女子,她们不敬畏神。
首先,从追查字源来看,“神的儿子”这个词在希伯来词语中,虽然可以解作天使;但同时也可以解作与神有密切关系的人。摩西在写五经时,当提到天使时,他惯用的希伯来词是malak,是另一个词,而不是这段经文里用的词。反而这段经文里出现的这个词,常用于形容那些和神立约的人。例如申14:1,32:5;诗73:15和何1:10说到人的时候,用的词和这段经文里用的词是一样的。
其次,从“天使”这个词的概念来推断,这段经节里“神的儿子”也不可能指的是天使。按整本圣经给我们有关天使的印象,天使是没可能和人结合的。耶稣在太22:30说:“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来1:14又记载:“天使岂不都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灵效力么?”这些经文都说明了,天使是个“灵”,他们偶然会以人的形体出现,但他们没有肉体,因此绝无可能与妇人发生肉体关系。
第三,用上文下理来分析。创1:11、12、21、24、25有“各从其类”这样的观念。显示生命的起源定律,是生命只会生出类似的生命,不会出生别类生命。创6:2-4提到“神的儿子”聚美丽的女子为妻,和她们结合,生出了上古英武有名的人,这些人和伟人一同活在地上。6:4的伟人,指的就是体格魁梧的人类。有人猜度天使和人类结合,会生出巨人。
但这不合圣经根据。亚衲和歌利亚,还有他们的兄弟,也是体格魁梧,但没有人会因此就说他们的先祖是天使。还有,只要用心看看创6:1、2、4,就会发现这几节有一个统一的主题,说的是信徒和不信者的首次通婚。这种结合带来的后果就是:信神的人完全失去忠于神的心,放弃了道德标准,同时也失去了属灵的本质。这些原来是忠于神的人,纵容了自己的私欲,与那些不信神的女子结合,那些不信神的女子,是该隐的后代。他们结合后生出的下一代,已失去属神的特质,道德观薄弱,常常犯罪,正如6:5说的:“耶和华看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终于引致神的洪水审判。
总的来说,创6:1-2当中,“神的儿子”是指属神的人,就是敬畏神的塞特后代。而“人的女子”是不爱神的该隐后代。神的儿子择偶的标准不是信仰,而是对方的外表;他们按自己的喜好随意做事。结果他们生下的后代和完全不信的人一样,因犯罪而致声名狼藉。这段记载,对我们今天也有相当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