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保罗在加4:21-31引用了旧约夏甲和撒拉的事谈因信称义的真理。
2. 主题:保罗在加拉太建立教会时,有许多犹太人归信基督,他们有些人相信外族信徒也该遵守摩西律法和一些旧约礼仪,特别是行割礼,才可以和犹太人一同承受神对以色列人的应许。在保罗看来,他们这种看重律法规条,破坏了基督完备的工作,也背弃了圣灵作为神给基督徒道德指引的媒介。因此,保罗就写这封信,驳斥那些犹太裔基督徒,说明人得救不是由于遵守律法,而是因为相信基督。加拉太书在辩明因信称义的真理上,与罗马书互相呼应。
3. 结构:加1-2章保罗辨明个人经历及使徒权柄,以此证明自己所传福音的纯正;3-4章保罗为因信称义作神学辩解;也是保罗的主要论述,5-6章主要是保罗信息的实际应用。
撒拉和夏甲事迹的上文:3章和4:1-20主要内容
以信为本,就是亚伯拉罕的真子孙,律法只是训蒙的师傅。加3:24“训蒙的师傅”新汉语译本翻译为“童年的监管人”,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得以因信称义,成为神的儿女和后嗣。因此,信徒不该再受律法束缚,自甘作奴仆。保罗在这里加了撒拉和夏甲的例子,以增强书说服力。撒拉,夏甲和以实玛利的事迹主要见创16、21、25章。
为何要引用撒拉和夏甲的例子?学者推断:
1. 亚伯拉罕家族的事可能被“犹太派基督徒”引用,以此为教材,教导信徒要受律法。
2. 可能犹太派基督徒认为外族基督徒的根源是以实玛利,以实玛利不是犹太人,但犹太人就是亚伯拉罕真真正正的后嗣,所以犹太派基督徒认为:以实玛利的后裔、外族人和加拉太人必须先成为犹太人,才可以成为基督徒。
3. 可能保罗重新解读他们熟悉和看重的传统和历史,以此引起犹太派信徒的注意。
保罗用了什么释经方法?
有学者认为用了寓意释经法。寓意法先是指向一个信念。经文的意思超越了字面的拘限;其次也指着一种释经方法,就是要发掘经文的隐藏或更深层的含意。(加4:24这些都是比方的说法:那两个妇人就是两个约。(新汉语译本))“这些都是比方的说法”,这短语被学者看为是保罗引入寓意释经的线索。保罗可能是把撒拉和夏甲作以下对比,以他们代表两批不同的信徒:
撒拉 | 夏甲 |
主母(享有自由) | 女奴(受奴役) |
代表:天上的耶路撒冷 | 代表:阿拉伯的西奈山和现在地上的耶路撒冷 |
凭神的应许生了以撒 | 按肉体生了以实玛利 |
所生的儿女:成为嗣子,可承受产业 | 所生的儿女:只能作奴仆,不能承受产业 |
他们按圣灵生 | 他们按血气生──撒拉提议亚伯拉罕从夏甲生子,在保罗看来是“属血气”,没按神的应许而活。按照人那不为神喜欢的安排或计划而行。 |
所以,代表自由之约 | 所以代表奴隶之约 |
也有学者认为预表释经法。预表就是把旧约和传统中的人物、事情、制度,看为现时人物、事情、制度的原型。预表的特征是真理之间会有类比对应;提到历史上真正发生过的事;指向未来,在意义上扩大和升级;以及能从基督十架的历史角度来回顾。加4:21-23预表的应用:加4:24保罗说夏甲和撒拉这就是两约(希腊原文-for these are),然后将夏甲等同于亚拉伯的西奈山和当时的耶路撒冷。保罗没有直接说,但其实是把撒拉等同新约,也就是天上的,自主的耶路撒冷(加4:26)。然后保罗再进一步,把以撒等同凭信得应许的加拉太外邦人(加4:28);又不直接,但又不隐晦地说明,以实玛利(血气生的)代表敌对的犹太主义者(加4:29)。
把夏甲与西奈山和现在的耶路撒冷连结起来
1. 保罗将夏甲和耶路撒冷联系起来,很可能是因为那些搅扰加拉太信徒的人声称得到耶路撒冷使徒的支持,假他们的名义狐假虎威。“现在的耶路撒冷”不单是指未信或不信的犹太人,更指耶路撒冷教会中仍然以律法和割礼为得救条件的犹太教信徒。这些假弟兄(加2:4)在搅扰加拉太信徒。
2. 夏甲和“阿拉伯的西奈山”的关系,学者岑绍麟提出:因保罗曾往阿拉伯静修和传道(加1:17),所以他很可能了解古代有关夏甲的传说。可能夏甲儿子以实玛利是阿拉伯北部一个大族的祖先(创16:7-15,17:20,21:8-21,25:12-18;和典外文献《巴录书》3:23)该处的“西奈山”正是摩西向以色列人颁布律法、订立西奈之约的地方。
把撒拉和天上的耶路撒冷连结起来
1. 加4:27和赛54:1互相呼应:保罗用这经文把撒拉和天上的耶路撒冷联想在一起。“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这里直接引用了赛54:1。
2. “不育妇人”(赛54:1):喻被掳回归的犹大人,即先知在赛51:3、11、16口中的“钖安”。在赛54章,回归的犹大人被描述为曾被耶和华暂时离弃,但后来又被召回的女子(妇人)。这些重回故土的犹大人将来必复兴,人数加增(赛54:2-3,66:7-9),而且远胜亡国被掳之前。先知所说的人数加增,并不单指以色列民,也包括那因看见神拯救以色列而从四面八方前来、要跟他们一同敬拜耶和华、投靠他的外族人(赛2:2-4,49:5-6,51:4-6,52:7-10)。保罗以后的犹太传统,都把54章这里“不育妇人”理解为耶路撒冷,有学者相信在保罗时期,可能已有这种解读出现。
3. 追求公义寻求神之人的母亲(赛51:1-2):赛51:1-2记载“你们这追求公义、寻求耶和华的,当听我言!你们要追想被凿而出的盘石,被挖而出的岩穴。要追想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和生养你们的撒拉;因为亚伯拉罕独自一人的时候,我选召他,赐福与他,使他人数增多。”在这里,撒拉被描绘为追求公义寻求神之人的母亲。这些人才是神的真正子民,他们和赛54章所说的,被神所召的神子民群体相类似。这群体被称为锡安,被称为耶路撒冷。
4. 小结:有关撒拉的事,在以色列后期历史和拉比著作中,已给人用来比作以色列或犹太民族的终末复兴了。这可能是保罗把撒拉和天上的耶路撒冷联想在一起的原因。而这种复兴,以赛亚书已告诉我们,也包括那些因看见神拯救以色列人而从四面八方前来,要跟他们一同敬拜耶和华的外族人。这可能就是保罗称撒拉为加拉太的外族信徒之母的原因了。在保罗看来,加拉太信徒的出现,正应验了先知的预言:加拉太信徒因为看见了神在基督十字架上彰显的救恩,就以信心而不是靠肉体来回应神的拯救,而投靠神。
面对教会出现夏甲之子(认为外邦信徒须受律法才能得神喜悦),加拉太教会该做什么?
1. 犹太派信徒对外邦信徒造成的伤害:保罗在加4:29说“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逼迫”是很严重的一个词。保罗以昔日以实玛利欺负以撒的表现,来比拟那些奉行律法和割礼的人,强迫加拉太信徒一定要行割礼和守律法。在保罗眼中,这些人完全是“按着肉体生的”,他们只是“按自己的心思主意做人行事”。
2. 要把他们赶出去:保罗借撒拉的口吩咐加拉太信徒要作出明智的抉择和回应:“既然这些“按着肉体生的”人“迫害那按着圣灵生的”,加拉太信徒(撒拉的儿女)”就把他们赶出去吧!因为只有这样做,加拉太信徒才能不再受那些外来者的迷惑。加4:30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加4:30这里直接引用了创21:10。(创世记那里“我的儿子以撒”在加4章这里改为“自主妇人的儿子”。)
思考题
有人推说自己未够完全,不宜领受水礼参与事奉。你会怎样帮助他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