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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类研究:

1. 名词
1.1. 名词在句子的结构中,有不同的功能,要正确地掌握名词的定义,可从三方面入手:
1.1.1. 回到原文中,了解它的本来意义。
1.1.2. 了解当时的语言和背景,这些资料往往能在解释名词的时候提供帮助。
1.1.3. 从上文下理中找出名词的概念。
1.2. 名词有性别之分(这是中文圣经没有办法翻译出来的,却是很有用的资料)。
1.2.1. 例1:雅1:15:“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
“私欲”这个词在原文中是属于“女性”的字,雅各这样运用,使这个比喻更加生动,把私欲和罪的关系活生生地表现了出来。
1.2.2. 例2:约10:30:“我与父原为一。”
1.2.2.1. 从神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了解基督神性的一段关键的经文;从文法的结构来说,经文指出主耶稣和父在本质上是合一的。
1.2.2.2. “原为一”的“一”在希腊文中是一个中性字,通常指的是同一件事,或者同一个观念,而不是同一个人。使徒约翰在这里并不是说,耶稣与父神是同一个人,而是彼此原为一,合一的意思。若他要表达耶稣和父是同一个人,就会用男性的“一”,而不用中性字的 “一”了。

2. 动词
动词分为现在时态、过去时态、将来时态和完成时态四种。
2.1. 现在时态──现在发生的事,或恒常发生的事
2.1.1. 例1:罗5:1:“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这明显是现在时态,意思是说,只要我们相信主耶稣,就能够因信称义,享受和神相和的恩典,并不要等到将来才实现的。
2.1.2. 例2:约14:1-2,主耶稣对门徒说:“在我父家里有许多住处。”这里的“有”是现在时态,表示在主耶稣说这句话的时候,那些住处是存在的,那是事实。
2.2. 过去时态──指动作发生在过去的时间里,用中文表达的时候,通常会加上“已经”、“曾经”等字。
2.2.1. 例1:约5:24:“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这里在“出死入生”之前,加了“已经”两个字,明显是过去时态,指出信徒相信主之后,就有永生,不再被定罪,这是我们确知已经得救的一节重要经文。
2.2.2. 例2:圣经的叙述部分全部是用过去时态写成的,如摩西五经、四福音书等等,都是圣经的作者是把经历过的事情写出来。
2.3. 将来时态──事情在说出来的时候,仍然没有发生,但是有可能会在未来的日子里发生。中文圣经不一定每次都把将来时态表达出来,所以在解经的时候,要按照经文的上文下理去推断。
2.3.1. 例1:启示录明显地是将来时态的经卷。
2.3.2. 例2:徒1:5:“但不多几日,你们要受圣灵的洗。”圣灵的洗是将来要发生的事,从上文下理来看,那是指到徒2章五旬节圣灵降临而说的。
2.3.3. 例3:太16:18:“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盘石上。”当主耶稣对彼得说这句话的时候,教会仍然没有建立,这是将来才会发生的事。
2.4. 完成时态──在说话的时候,那件事早就完成了。在中文的文化里,这比较难去表达出来,但是在英语和希腊文中,却是可以找到分别的。
2.4.1. 例1:提后4:7:“"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保罗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他早已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这是“完成时态。”
2.4.2. 例2:而紧接着的4:8则是“将来时态”,指着主再来的时候,所能得到的赏赐而说的,那是还没有发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