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金句: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她们。”(西3:18-19)
背景:
1. 主题
西3:18-4:6主题是基督徒当尽的个人的义务,这段经文和弗5:22-6:9、18-20内容相似,可以互相对照。
西3:18-4:1集中在家庭中各人当尽的本分,主要是三种关系:丈夫和妻子的关系;父母和儿女的关系;主人和仆人的关系。这三种关系,就包括了整个家庭生活的范围。
2. 注意
a. 在每一种关系中,保罗的吩咐都是给双方面的,妻子有责任,丈夫也有;儿女有责任,父母也有;仆人有责任,主人也有。
b. 在主里面,关系不是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都是双方面的,彼此都尽自己的本分,才能达到神所盼望的目的。
c. 要甘心乐意先进自己的本分,如西3:18-19提到关于妻子和丈夫,作妻子的应当主动的顺服丈夫,同样丈夫也当主动的爱妻子,丈夫没有权去命令妻子顺服自己,妻子也不能勉强丈夫爱自己,唯有双方主动甘心乐意遵行主的心意去行,才能有和谐美好的夫妻关系。
d. 每个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不论是妻子或丈夫,保罗要妻子顺服丈夫,是按着神创造的次序而定下的分别。
3. 不同译本之参考
思高译本:“作妻子的,应该服从丈夫,如在主内所当行的。作丈夫的,应该爱妻子,不要苦待她们。”
现代中文译本:“作妻子的,你们要服从丈夫,因为这是基督徒的本份。作丈夫的,你们要爱妻子,不可虐待她们。”
当代圣经译本:“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丈夫,信主的人应当这样做。你们作丈夫的,要爱妻子,不可恶待她们。”
吕振中译本:“做妻子的﹐你们要顺服丈夫﹐照在主里所合宜作的。做丈夫的﹐你们要爱妻子;别严厉对着她们了。”
思考:在西3:18-19中,丈夫和妻子主要的责任是什么?
经文解释:
丈夫和妻子组成的家庭是整个社会组织最基本的单位,家庭的状况对社会的影响极大,因此保罗先讲丈夫和妻子的关系。
1. 妻子当顺服丈夫
a. 顺服
i. “顺服”有“置于……之下,制服,顺服”的意思,是现在式的命令语气,这是一个属军事用语。罗13:1、5提到对政府的顺服,用的也是这一个字。
ii. “顺服”是指自愿的放下自己,让对方作主。重在“服”,不重在“顺”。“顺”是外面的行动,“服”是 里面意志的降服,承认伏在对方的权下。
b. 为何妻子要顺服丈夫?
因“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是“基督徒的本份”(现代中文)、“是应当这样行的”(思高、当代圣经)
保罗要我们注意的是“在主里”的夫妻要怎样相待才“相宜”。基督徒不是用世人的言论主张作为生活行事的根据,而是用圣经的话作为我们的根据。
i. 对保罗而言,妻子之所以顺服乃是因着认同神所设立的秩序,这秩序是按着神创造男女的次序所定下的分别,如“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凡事顺服丈夫。”。妻子对丈夫的顺服,乃是先顺服主的命令,并不是被丈夫逼令所致的。
ii. 妻子要顺服丈夫,不是说妻子在任何一方面低过丈夫,圣经从未说过妻子低于丈夫,所有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因为都是神所创造、所爱护的。
c. 关于平等,有几点要注意
i. 平等不是一样,就是男女所有都要一样是不可能的,如男人都不会生孩子,女人却会生孩子,从这方面看,男女无论怎样都不会一样。
ii. 神在创造人的时候,就按祂的旨意,使男女各不相同。不但在生理上,也在心理、性格和特长方面各不一样。这样,男女就互相需要对方而互助互爱。
神的旨意是要女人完全像女人,按神给予女人的长处,显出女人的特色。男人也按神所给男人的特长,显出男人的优点。然后男女愈觉得互相需要,互助互爱,建立基督化家庭。
思考:为什么圣经要妻子顺服丈夫?是否不合男女平等原则?
2. 丈夫要爱妻子,不可苦待妻子
a. 积极的“爱”妻子
保罗在此所使用的爱,是圣经上常用的最崇高的一种爱,神的爱常用这个字。
i. 神圣的爱
丈夫爱妻子不是单单在情感方面的喜欢,或是男女之间的爱恋,而是一种灵里的关心,顾念对方好处的爱。
ii. 持续不断的爱
“爱”是现在式的主动语态命令语气,强调“继续不断地爱”,这是重点所在。
不是妻子年轻、漂亮或顺服时才爱,而是无论何时都要爱妻子。
b. 消极的“不苦待”妻子
i. “苦待”是指使一件事物变苦,“苦待一个人”就是使他感到痛苦。在古典希腊文中,“苦待”有发怒或发脾气的意思。
ii. “不可苦待妻子”主要的意思是不要向妻子发怒,或存忌妒的心,或者用言语激动或激怒妻子,使妻子心灵受到伤害。
圣经学者对保罗这样的吩咐有以下的看法:
“神对夫妻的吩咐都针对他们的缺点,或针对他们可能妨碍家庭幸福的缺点提醒他们。作丈夫的在爱情方面比作妻子的较容易变心,而且作丈夫的常会仗着体力比妻子强健,或控制着经济权力,而苦待妻子。所以使徒警告这些作丈夫的要爱他的妻子,不可苦待她们。”
思考:“苦待”的意思是什么?为何保罗要特别提醒丈夫不可苦待妻子?
总结:
1. 妻子顺服丈夫不是无限制的顺服,保罗的教训是说:“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在主里面”已经对“顺服”加上了界限,并不是完全没有范围的顺服。
2. 要学习“无论做什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 (西3:17),最好的课堂就是在自己的家庭里。越是最亲密的人,我们越能看清对方“旧人”不堪的本相,就越不容易顺服。
3. 神所设立的家庭是有秩序的,一个家庭只能有一个“头”,否则就不能合一,而神把这“头”的责任交给丈夫。因此,妻子“顺服自己的丈夫”(西3:18;弗5:22;多2:5;彼前3:1),实际上就是顺服主所设立的权柄,所以“如同顺服主”(弗5:22)。
4. 顺服与爱都是要夫妻双方主动、甘心乐意去作,作丈夫的没有权去命令妻子顺服自己,作妻子的也不能勉强丈夫爱自己。如果要妻子顺服丈夫,作丈夫的应当有适当的生活表现,值得妻子去顺服他,使妻子主动乐意的去顺服他。照样,如果要丈夫爱妻子,妻子也应当有适当的生活表现,使丈夫乐意主动地去爱她。
5. 顺服与爱的源头是神,因着对神的爱与顺服,我们也才能学习去爱及主动顺服。而圣经除了指明各种地位上该有的顺服之外,也要我们在真理之中彼此顺服(弗5:21)。
思考:爱与顺服之间有什么关系?你认为爱和顺服哪一项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