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金句:
“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1-2)
背景:
“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原文在本节开头处有“这样”(so),是承接三章结尾所描述的(林前3:21-23:“所以无论谁,都不可拿人夸口,因为万有全是你们的。或保罗,或亚波罗,或矶法,或世界,或生,或死,或现今的事,或将来的事,全是你们的;并且你们是属基督的,基督又是属上帝的。”)
1. 哥林多教会的骄傲
保罗设立哥林多教会三年,离开不久,就听到教会出问题。保罗指出他们因拥有属灵恩赐和智慧就自夸,自称与基督一同作王了。(林前4:8:“你们已经饱足了!已经丰富了!不用我们,自己就作王了!我愿意你们果真作王,叫我们也得与你们一同作王。”)
2. 保罗的劝勉
a. 保罗自己的见证──保罗以属灵的父母心肠,恩威并用,以个人的见证请求他们要效法他自己,为福音受苦牺牲,又说凡为基督受苦的,终必高升;哥林多信徒却期望现今高升,不愿有十字架的经历。
b. 差派提摩太牧养哥林多教会──保罗为坚固他们的信仰,打发忠诚的提摩太去牧养他们,同时警告那些自高自大者,他们所传讲的智慧语言并无拯救人的能力,因为权能并不等于智慧才干或神迹奇事,而是指十字架的奥秘或爱的能力:“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林前1:18)
c. 最后保罗鼓励他们在圣灵前赶紧悔改,免得生命凋萎(林前4:20)。
3. 分段
因着哥林多教会出现严重的结党纷争,保罗在林前4章,用了“管家”的比喻来处理信徒灵命问题,并且教导我们如何作忠心的福音管家。
林前4:1-5:人的评估
林前4:6-21:使徒的呼吁
林前6_13:保罗以使徒的卑微作榜样
林前14-21:保罗以父亲的权柄劝戒人
思考:什么因素容易导致教会或弟兄姊妹之间有纷争甚至分裂?
经文解释:
1. 不同译本之参考
新译本:“这样,人应该把我们看作基督的‘仆人’,神奥秘的事的管家。对于管家的要求,就是要他忠心。”
吕振中译本:“所以人应当这样把我们看为基督的‘差事’﹐做上帝之奥秘事的管家。‘不但如此’,这里所求于管家的﹐就是要他显为‘可信可靠’。”
2. 基督的执事
这里所指的“执事”,不是平时所称的长老执事,乃是指“教牧”,保罗也是指向自己、亚波罗、彼得和其他工人。
a. “为”是指“看作,算为,列为”
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能成为神的工人,完全是出于神的拣选,神看人“算为”祂的仆人,将人“列为”神工人,所以信徒不应拥戴任何一位神的工人。
b. 执事
i. “执事”是指“侍者,差役,公仆,僚属”(“仆人”新译本、现代中文译本)
保罗只在这处用这字,原意指“在大船下层摇桨的奴隶”,是于较低层的、受人指挥的工作。
而这些仆人(新译本、现代中文译本)被分派的“差事”(吕振中译本)就是听命令摇桨。
ii. 基督执事当有的心志和态度
一艘大船有船长、船员,也有在大船下层摇桨的工人,一起按船主打锣的声音同时汤桨。
保罗在此用“执事”有“完全服从”的意思,用于教牧,就表明教牧与主的关系,乃在绝对服从,教牧本身没有权柄,而是要专心服从主的命令,做主要他做的事。
思考:基督的执事最重要的特质是什么?你是否有这样的特质?
3. 上帝奥秘事的管家
a. 上帝奥秘事
“奥秘事”指那些凭人的智慧不能发现,如今靠神向祂子民启示才得知的事,此处特指福音真理;就是神所启示关于人得救福音真理,与林前2:7“神奥秘的智慧”意义相同。
保罗指出神的仆人或执事,是神的真理、福音的管家,是受神所托付的,是神奥秘事的管家。
b. 管家
i. “管家”受委托者、管事人。
原文指管理主人家业的奴隶,接受主人的托付,这位受委托是一个管大家宅的人(“行政人员”;“经理人”)。
在古代罗马的贵族家里,主人在众多的奴隶中,会挑选一位最能干和最忠心的,委任他为管家,负责管理整个家族大小的事务。
管家或受委托的,是个有职责在身的人,在其他奴隶之上,指挥日常操作。不过,他服在主人之下,而且通常是个奴隶。对主人来说,他是奴隶;对其他人来说,他就是主人。
ii. “管家”是管理主人产业的人,代理主人管理一切家庭的行政、佣人或家产;不论他的权限有多大,他仍然是奴仆的身分,他要做的就是专心一志为主人服事。
iii. 保罗说他是受命作上帝之奥秘的管家,上帝之奥秘就是基督的奥秘或福音的奥秘。教会是上帝的家,教会的领袖就是教会的管家,负责宣讲上帝的奥秘事。因此任何人不论在教会的地位、权力、声望如何,他仍然是基督的奴仆。
iv. 保罗受神差遣到哥林多传讲福音(参林前2:1:“从前我到你们那里去,并没有用高言大智对你们宣传上帝的奥秘。”),建立教会,从他身上也看到管家的特质──忠心。
思考:保罗作为神奥秘事的管家,他有什么可让我们学习效法的?
4. 管家的忠心
现代中文译本:“你们应该把我们看作是基督的‘仆人’,‘受命’作上帝之奥秘的管家。主人对管家所要求的就是忠心。”
a. 神的要求
“所求于管家的”指主人对管家的要求,而“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
b. “忠心”是指“可信赖的”(吕振中:“可信可靠”)
一位管家如何显示他对主人的忠心?
i. 按主人心意而行
“忠心”指明白主人的意思,遵照去执行(参太24:45-46,25:20-21)。
ii. 自动承担主人托付的责任
主人既将管理家财和家务的事交给管家,他就不会受主人日夜的监督;因为主人若要凡事检察,何不自己动手做?
保罗的职责是对主人忠心:忠心的管家必须忠于所托,忠于职责,善用恩赐,为神所用;目的是为荣耀神,不是为己或为人,所以传道人不是人的仆人,不需要讨好人,而信徒也不可随便论断神的仆人。参考太25和路19章。
总结:
1. 神对祂仆人的判断,不根据他们的才干、恩赐,乃根据他是否忠心,人能忠心就是已达到了神要求的顶点。
2. 神所托付我们的责任,就是把福音好好地传给别人,因为神的奥秘就是福音。
3. 神的家中有无限的丰富,管家的职责就是把神家中的丰富供应、分赐给所有神的儿女,使他们生命长大、建造教会。
思考:你认为怎样才是忠心的仆人?你是否具有忠心的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