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张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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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遵行神的话,进入应许地(申4:1-8)
1.1. 神的话不可加添
1.2. 神的话不可删减
1.3. 巴力毗珥的事(民25:1-9)
1.3.1. 箴4:23
1.3.2. 放松以致于放肆,得意以致忘形。(民25:1,参撒下11:1-5)
1.3.3. 不听神的话,自己做决断,神发怒:(民25:4-25,民25:6)
1.3.4. 唯一听命并且认真执行的非尼哈(民25:7;出6:25;撒上15:22)
1.4. 在外人眼前的聪明是谨守遵行神的话,而不是功成名就。
1.5. 大国是以神为大的国。
1.5.1. 有神与他们亲近(申4:7)
1.5.2. 有公义的律例、典章(申4:8)
2. 在世的日子里所要作的两件事(申4:9-14)
2.1. 敬畏神(申4:10上);
2.2. 教训儿女(申4:10下)。
3. 神是烈火与忌邪的神(申4:24)
4. 神是有怜悯、不撇下、不灭绝及不忘记与我们立约的神(申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