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张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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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1. 基督教伦理学上的难题?
2. 报复?可否因有正当理由而屠杀他人呢?

二、8:1-2公开承认信仰的人终将蒙福。
1. 路12:8-9“我又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homo-loge'o=e公开承认 )他;在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
2. 国王把戒指赐给了他,表示他有合法权代表国王行事(参3:10)。

三、8:3-8不单顾己事的以斯帖。
1. 8:3-8不能废掉王命但能附加王命──可以合法自我保护!
2. 打铁趁热,以斯帖没有只庆幸自己已过了难关,却不顾同族的安危。

四、8:9-17不是报复而是不要过度报复;不是不要过度报复更是要饶恕。
1. 8:12假圣战之名行屠杀之实?
2. 忽略释经学上的考虑:
2.1. 文学上的对比──3:13是在表达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21:23-25)。
2.2. 不是真的要将对方之妻子儿女杀掉,这里只是要强调:不要过度报复的观念。
2.3. 用教导性经文来诠释叙述性经文!因此,在这里即便有错,也应以教导性经文来应用。
2.4. 新约的指示──太5:38-48“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