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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罗马书7章1-13节

金句:罗马书7章9-11节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

律法是对在罪中活着的人说的,为的是定罪。

没有律法时,世人活着毫不感到自己与神之间的距离。在律法赐下之前,我们与律法和平共处,因为没有看到自己的罪。

保罗说,“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

虽然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了;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律法是好的,诫命是好的,但违背的必定死,为什么?因为与神在律法中彰显的圣洁、公义、良善相悖。

“违背律法”就是罪,而“罪的工价乃是死”。

死并非神的旨意,而是人犯罪的结果。创世记5章5节记载,“亚当共活了九百三十岁就死了。”

“死”就证明人有罪,而律法进一步叫人知道,他犯了什么罪。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亚当死了,而亚当以后的人,就按照他这个模式死去。

律法原是为过犯添上的。它原本用意是为了叫人知道,人远离了神的公义、圣洁和良善。同时律法借着揭示我们需要得赦免,带领我们怀着悔改与信心来到神为人预备的救恩──基督面前。

加拉太书3章19节,保罗说,“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

“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律法使我们了解到不能指望自己,只有靠神的恩典,因耶稣的赎罪才能除去我们的罪和它带来的后果。正确解读律法,就催促我们来到基督的十架前。

虽然律法不能改变人心,但可以借着审判的威吓来约束不法的行为。这是它的“消极功用”。

律法的消极功用是使人惧怕,不敢犯罪,不能叫人得生命。不能带来神人之间活泼,生命的关系。所以神才要与人“另立新约”,在这“约”里的百姓,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神,从心里爱神。因为神赐圣灵在他们里面,他们就活了。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出于对神的爱而带来的顺服,才是我们应该竭力追求的。但律法的消极功用,仍然起到一定作用。

约翰说,“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

律法的约束功用,在福音尚未完整启示下来之前,是显而易见的。这功用不是为义人,而是为不法之人。

提摩太前书1章8节,保罗说,“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律法显示和反映了神不变的属性。耶稣说,“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神在西奈山颁布“十诫”从来不是“建议”,而是神对我们的道德,最关键、最核心的要求。不是劝告,而是“问责”,因为是神自己本性的彰显。

亲爱的朋友,我们所生活的,绝不是一个没有标准,没有绝对的世界。神必要按公义审判我们各人。以赛亚书42章21节提到,“耶和华因自己公义的缘故,喜欢使律法为大,为尊。”

神是绝对公义的,祂喜欢使律法为大,为尊。我们因信并没有废了律法,相反的,是更维护了律法。

但“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神永恒的心意不停留在旧约,而是显明在新约。

神按着自己的旨意,用福音真道,借着圣灵重生了我们,使我们活在新约里。

约翰说,“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谁是认识神,爱神,遵守主道的呢?就是在基督里的人,因为他们是照主所行的去行。

基督在地上作人的时候,已经完美的阐明和运用了神的律法,我们负祂的轭,学祂的样式,就必得享安息。

旧约那些领受律法的以色列民败坏到一个地步。何西阿书8章12节,神感叹,“我为他写了律法万条,他却以为与他毫无关涉。”

北国以色列把神的诫命看作好像是为别人写的似的,与自己毫无关涉。他们违背圣约,敬拜别神,行了可憎恶的事,惹了神的怒气。神就把他们交给亚述人,以后再把南国犹大交给巴比伦人掳到外邦去。

主耶稣时代的法利赛人,明明是死的,却因律法夸口。请耶稣吃饭的法利赛人西门,对耶稣多么冷淡。

拘守律法的“字句”不能叫他变得有爱心。保罗说,“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耶稣在马太福音15章,责备法利赛人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他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

腓立比书3章4-6节,保罗说,“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但保罗因为认识基督,就以这些为有损的。

保罗在未遇见基督之前,他也像法利赛人西门那样“自以为义”,直到明白神的救恩,了解“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他才醒悟过来,懂得紧紧抓住主。

在神的光照下,保罗明白真正被神接纳的是“信基督的义”。

法利赛人夸的是那些仪文,属肉体的礼仪、规条。

保罗说,“耶路撒冷居住的人,和他们的官长,因为不认识基督,也不明白每安息日所读众先知的书,就把基督定了死罪,正应了先知的预言。虽然查不出他有当死的罪来,还是求彼拉多杀他。”

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强调律法没有错,但请你正确的、周全的解释。

思想基督,为我们成全了律法,替我们受了咒诅。我们亏欠祂有多少,由此激发我们对主更有感恩之心。

但当时假冒为善的人所倚赖的“自信”,说是认识神,行事却和祂相背。

律法的字句若没有圣灵光照,使罪人“以律法夸口”,那更是“罪上加罪”。

今天教会要谨防:强调“律法”而非“恩典”,“排他”(我比你圣洁)而非“爱心”,“独立”(自成小圈子)而非“交通”。

法利赛人他们以为已经遵守了律法,那是因为他把律法的“标准”降低了。耶稣说,“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

他们看重仪文,那些更重要的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神的旨意若被隐藏起来,标准若被降低,没有圣灵引导,人就是走在迷途而不自觉。

罪的权势在人里面发动,内心的败坏就会使人误用律法。

在教会里,只是强调律法,却没有福音,就是错失了神话语的本意。因为只见律法,不见恩典。

耶稣尚且作税吏和罪人的朋友,我们传扬祂的福音,在教会生活里,又怎能使基督的福音黯然无光呢?

要知道十诫的重点不在十诫本身,而在它前面的“序言”。出埃及记20章2节,神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以色列人蒙恩离开了为奴之家,进入光明的自由。要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律法里面“你要”、“你不可”等等这些命令。

命令的总归就是爱,在消极的“我不可”的背后,要积极的用爱心引申到“我应当”。

申命记24章10-13节,“你借给邻舍,不拘是什么,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你。他若是穷人,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使他用那件衣服盖着睡觉;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

我们拿了邻舍的抵押品,在日落之前先要还给他,他只有一件衣服当遮盖,如果没有这件衣服,他拿什么睡觉呢?神说,“他哀求我,我就应允,因为我是有恩惠的。”

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神是有恩惠的,凡按神形像被造的人都应当像祂。

你不但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还要对人有怜恤的心,要顾及他们的尊严。

在神眼中,有祂生命的,就永远活着。

不要回到旧约和旧约的礼仪,因为其中有许多是在基督到世上来之前,作为恩典的“启蒙”,使百姓明白“亲近神”和“得饶恕”的路。是将来美事的“影儿”,等“公义的日头”基督来到,在十字架上说“成了”,这些“影儿”就消失了。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9章提到一句话,摩西的律法记着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他的嘴。”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么?

神真正的意图,所关心的不只是牛,更是事奉祂的众仆人的好处,他们作主的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

耶稣对门徒说,“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主的话是千真万确的。

律法与福音的不同,最明显的地方,就是“律法原不本乎信。”不是寻求个人跟神的关系,而是被要求“你该这样,你该那样。”是藉此求自己的荣耀。

如果我们活在圣灵里,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之下。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这些事是因为我们跟父并祂独生子耶稣基督相交所带出来的。当我们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父就能够因我们得荣耀。

请我们一起祷告:
主啊,谢谢你爱我们,专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父神要使你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你要在我们里面成形,成为我们的能力,而我们越加明白福音是神的大能,越渴望顺服你的旨意,而不是自己的意愿,生命就会越加丰盛。越是舍下自己,不靠自己,就越多被你得着,越能像你。帮助我们明白律法与福音的不同,叫我们有信心仰望你,思想你,效法你,一天一天更像你。祷告祈求奉耶稣基督的圣名。阿们。